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北京公务员考试网 >> 北京事业单位招考 >> 事业单位

2023年北京昌平区社会领域党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19人)

发布:2023-08-11 10:49:0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北京昌平区社会领域党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8月13日至8月16日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截止。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北京公众号,微信号北京微信号bjgkworg及时掌握招考信息。北京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转载如下:
 

  昌平区2023年社会领域党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补齐社会领域党建专职工作者队伍缺口,充实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力量,根据《昌平区关于加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基础保障的实施方案》(昌社委发〔2018〕5号),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昌平区2023年社会领域党建专职工作者”。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社会领域党建专职工作者


  2.岗位职责:专职从事社会领域党建相关工作


  3.招聘人数:19人


  4.招聘形式:定向招聘


  5.用人单位及人数:中关村昌平园3人、昌平区民政局2人、昌平区互联网行业党委1人、昌平区司法局1人、史各庄街道2人、回龙观街道1人、龙泽园街道1人、霍营街道1人、东小口镇1人、城北街道1人、沙河镇1人、小汤山镇1人、马池口镇1人、流村镇1人、延寿镇1人。


  注:已报名昌平区2022年社会领域党建专职工作者且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为了保留报名资格,本次需再次提交报名表,以此次报名结果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治安违法、刑事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的业务知识;


  3.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原则上考生户籍或长期居住地在所报考管辖区或就近镇街管辖区;


  4.18岁至45岁(以身份证为准,200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考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具体工作由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昌平区民政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由“昌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形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昌平区2023年招聘社会领域党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本人到报名地点提交报名表。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3日至8月16日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截止。


  2.报名地点:昌平区超前路3号院泰合盈创南门西侧外北京诚鑫恒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院内。


  3.报名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②报名表填写后打印在一张A4纸上(2份,正反面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1张,右下角本人签名需手签。报名表原件注意留存,用于资格复审。


  注: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用人单位的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招聘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报考人员尽量不要选择在最后一天报名,避免因未通过审核而错失报考机会。2022年已报名的合格考生,超过报名时间未提供报名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初审结果于2023年8月下旬公布(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详见准考证。全区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国情、市情、民情和政治、经济、法律、哲学等基本常识,党建相关工作知识等,答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照用人单位分别排名,并及时在“昌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按照用人单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果报考同一用人单位的考生分数相同,并同处于及格分数线以上,则同分数考生同时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2.调剂


  未达到资格复审1:3比例的用人单位,经与其他高于此比例的用人单位协商后,且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可对符合调剂条件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成绩公告。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考生需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需印在一张纸上),户口是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及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


  (5)非本区户籍但长期居住在本地区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出具的居住证明;


  (6)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信》。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以面试公告为准,在“昌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结构化面试,面试比例为1:3,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按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


  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名单,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六)政审和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政审、体检人选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政审、体检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进入政审、体检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天本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平均分。


  1.政审考察:由本人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遇政审不合格者、考生放弃等情况,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人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如遇体检不合格者、考生放弃等情况,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


  (七)公示


  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在“昌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程序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北京诚鑫恒信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人事材料,到用人单位办理岗位报到等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提供材料者视同放弃本岗位,用人单位有权不聘用该人员。


  五、薪资待遇


  人员待遇参照昌平区现行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招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公告,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由昌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统一存档备案,一律不予退还。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80126200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举报电话:69718771 联系人:王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昌平区2023年招考社会领域党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docx


  昌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2023年8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rsgz/gzgg/cp5711639/index.html


  各位考生可持续关注北京公务员考试网如果你做不到每天频繁的刷新网站,又想及时看到新鲜出炉的资讯,可以关注北京微信公众号(bjgkworg)或者进QQ交流群(901382385

 

 

 了解更多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重要信息
可添加QQ交流群:901382385
扫码进群,与一群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们一起拼搏、努力、上岸!
qq群号二维码

重要提示
 

  注意!2024年北京市考预计2023年11月报名,预计2023年12月笔试京考竞争一年比一年激烈,高分入面的情况数不胜数。只有提前复习,才有希望高分入面。历年北京市考笔试科目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4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用书
 

 扫码关注我们 更多精彩等你发现
 
  北京招考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bjs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26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