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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务员考试有什么招考条件和要求

发布:2017-08-1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11月中上旬发布,报名预计在11月中下旬,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按照“一次考试,二次调剂”的方式组织实施,本文为广大参加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整理提供北京公务员考试招考条件和要求。目前2018年京考录用政策尚未发布,本文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网参考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请以2018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为准。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
  1、招考职位面向2017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限于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7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聘任合同等相关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招考职位面向2017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我市入伍且2016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报考。
  3、招考职位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符合部分特殊职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7年应届毕业生仅可报考这些特殊职位。
  4、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残疾人(不包括2016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7年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报考。
  5、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6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6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7、选调生职位的招考范围及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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