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面试安排公告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2016年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面试安排公告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工作安排,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就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2016年度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依据国务院军转办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岗位名称 |
准 考 证 号 |
排名 |
最低分数线 |
人事司 人事处 |
018201603114 |
1 |
72分 |
020201601903 |
2 |
||
022201601728 |
3 |
||
019201605311 |
4 |
||
018201606430 |
5 |
||
019201601808 |
6 |
||
020201603113 |
7 |
||
018201601628 |
8 |
||
018201603619 |
9 |
||
020201604428 |
10 |
||
秘书行政司信息技术处 |
002201602303 |
1 |
67.5分 |
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
定于8月25日(全天)组织对报考人事处岗位的军转干部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8月26日(全天)组织对报考信息技术处岗位的军转干部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地点: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
请参加面试人员务必在面试当天上午8:30前到我办传达室门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进入候考室,8:50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如不能参加我办相关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请提前电话告知。
三、面试所需材料
面试人员报到应携带本人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以及个人详细简历。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联系人:康康 电话:010-68576818、68576791(传真)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司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